日本金融厅提交加密货币监管修正案,拟设立“中介业务”类别

日本金融厅已向国会提交《支付服务法》修正案,新规要求交易所运营商必须在国内保留用户资产,以防止破产时资金外流。同时,信托型稳定币的支持资产可包括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美债或“可中期取消的定期存款”,最高可达发行额的 50%。此外,法案拟设立“中介业务”类别,对仅充当交易中介的企业实施监管,以降低合规门槛。此前自民党 Web3 工作组此前曾提议,将加密货币监管转至《金融工具和交易法》(FIEA),并实行单独税制。(CoinDesk)

文章链接:http://coinseek.idea2003.cn/kuai/566.html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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